深圳专利申请的一般寿命就几年时间。
时间: 2018-03-09 10:37 来源: 未知
专利制度的目的就是在社会公众和专利权人之间进行利益平衡。因此,通过缴纳费用获得技术专有,即专利作为有钱人的游戏的现状是不可能改变的。尽管国家或地方政府处于战略考虑,暂时规定对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收费可以实行减缓或奖励,但减缓一般只对授权后前三年的年费,奖励也仅限于授权时的一次性奖励。
国家现行的专利年费标准是根据专利年度逐阶段递加的,这也是为了促使专利权人自动放弃没有任何价值的专利。例如发明专利,第1-3年度年费为900元,4-6年度年费为1200元,7-9年度年费为2000元,10-12年度年费为4000元,13-15年度年费为6000元,16-20年度年费为8000元。
随着专利的增多,深圳专利申请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得的奖励、报酬以及企业专利管理费用都在水涨船高。
因此,对于已拥有大量专利的企业来说,为节省经营成本,应适时放弃某些专利权。另外,为提高专利的整体质量和法律稳定性等,企业也会考虑放弃一些专利权。
面对日益高涨的专利申请热情,去谈放弃专利权,表面看来有些不合时宜。其实,专利的维护和放弃问题早已摆在我们面前:据统计,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寿命只有5到7年;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深圳外观专利申请的平均寿命约3到4年,均远远低于保护期限。专利权寿命如此短暂,多是申请人自己放弃的结果。显然,企业对放弃专利权心照不宣的背后,是急需专利权维护和放弃方面的知识普及和业务指导。
企业在专利维护时,首先应做出专利价值评估。好的专利,应具有足够宽的保护范围、很强的法律稳定性和较高的市场价值。这不仅要求专利技术具有较强创新力度,而且要求专利文件应有较好的撰写质量。换句话说,好的专利由发明/设计人和专利代理人双方共同产生。尤其是专利代理人在撰写高质量的和意见陈述书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应该足够重视。